作者: 时间:2017-10-17
各学院团总支:
根据《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暂行办法》(2017年8月修订版)文件精神,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于10月份在全校团员青年中开展“推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推优”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开展,各学院团总支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2、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三、“推优”条件
1、“推优”对象为年龄18至28周岁,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并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工作勤奋,参加党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3、自觉遵纪守法,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无违纪现象。
4、能够完成共青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5、上一学年内,综合素质测评在良好以上,学习成绩排名应在班级前20%以内,两学期均无补考现象。
6、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的优秀青年。
四、工作程序
1、各班团支部召开支委会,对照“推优”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进行审议,并征询班主任(辅导员)意见,经集体讨论同意(超过半数以上)后,提出拟推荐对象。
2、各班召开支部团员大会,由二级学院团总支派人与会指导,对拟推荐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到会人数超过本支部团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方为有效。支部大会上,团支部逐个介绍拟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后,支部成员对拟推荐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3、在团员民主评议和团支部表决的基础上,经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报所在二级学院团总支审定。
4、二级学院团总支对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考察,并在院内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二级学院团总支应调查核实,并向群众反馈。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没有问题的,经团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确认推荐对象,签署意见后向学生所属党支部推荐,同时向校团委提交推优报告。
5、班级团支部书记的“推优”工作,由二级学院团总支在认真听取所在班级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学生所属党支部推荐;校团委委员、院团总支委员、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的“推优”工作,由校团委在认真听取所在班级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所在二级学院学生所属党支部推荐。
五、几点要求
1、“推优”工作是党组织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各学院团总支要充分认识到“推优”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推优”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好“推优”工作。
2、各学院团总支要根据“推优”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提前谋划,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按时完成。
3、各学院团总支“推优”工作要做到民主公开、客观公正,对在“推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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