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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教学行政应用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时间: 2018-07-30  来源:   责任编辑:   点击:   审核人:国资办

一、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名称: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教学行政应用系统建设项目第一包、第二包

项目编号:LACGZX-H2018178-1、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 年7月20日

采购日期:2018年7月27日

(二)第一包成交供应商名称:湖北三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第一包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武汉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关南三路1号武汉三新书业有限公司办公楼

第一包成交金额:柒万肆仟捌佰元整   (74800.00元)

第一包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图书荐购系统;

服务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第二包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恒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包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二期G4楼D区7层

第二包成交金额:柒万伍仟元整   (75000.00元)

第二包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考勤系统;

  服务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三)评审委员会名单:刘仁金、蔡正保、戴志娟

采购人名称: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

联系人:匡 勇

联系方式:0564-3384330

(四)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四楼

项目负责人:朱 兵   联系电话:0564-5150098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六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吴 燕      联系电话:0564-3378262

公告期限: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1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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